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华容区,隶属湖北省鄂州市,位于鄂州市西部,长江中下游南岸。地处地处东经114°30′至115°05′,北纬30°至30°36′。东连市区,北与黄冈市团风县、武汉市新洲区隔江相望,西与武汉市洪山区接壤,南与鄂城区长港镇为邻。全区总面积413.2平方公里,辖华容、段店、庙岭三镇和蒲团、临江二乡,华容区总人口25万人(2016年)。2016年,华容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2.39亿元,与2015年相比增长7.9%。著名景点有蒲团新石器遗址、觉华寺。截止2012年底,华容区辖华容镇、段店镇、庙岭镇3个镇和蒲团乡、临江乡2个乡;共有77个村,1028个村民小组。华容区属典型的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光照充足,雨量充沛。年平均气温17摄氏度,极端最低气温-12.4摄氏度,极端最高气温40.7摄氏度。无霜期年均266天,年降水量1315毫米。历年积雪最深为23厘米。年平均日照射时数1995小时。主要灾害性天气有春季的“倒春寒”、低温连雨、大暴雨、龙卷风和盛夏初秋季节的伏秋连旱。